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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
一、创业政策
一是创业扶持资金。对在校及毕业5年内大学生在十堰市自主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6个月以上的,创业项目申报评审通过,可按规定享受2万元至20万元资金扶持。
二是创业担保贴息贷款。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创办小微企业可按每人不超过15万元、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对小微企业12个月内新招用人员达到规定条件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三是创业补贴。对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毕业学年起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给予5000元的创业补贴。
四是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前两年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2个课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可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培训后六个月内办理营业执照的参训人员补贴标准为1200元/人,末办理营业执照的补贴标准为800元/人。
五是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二、实习实训补贴
对来十堰市实习实训大学生每人每月给予专科1000元、本科1200元、硕士1300元、博士1500元的基本生活补贴。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 :十堰市人社局大楼211室
联系方式:刘 学 0719-8662775
网上报名:http://www.job0719.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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