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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的实施方案

2022-04-20 22:31点击数()加入收藏


校属各单位,药护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全面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现结合学校创新创业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赛事简介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自2020年(第六届)开始更名为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由教育部联合多个部委共同主办,是全国高校最大的一堂思政课,是高校教育主管部门重视程度、规格最高的Ⅰ级大学生赛事。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目录中排名第一,是影响大学综合排名的核心指标。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本次大赛拟设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产业命题赛道等。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本届大赛由湖北医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院主办,学工处(团委)、研究生院、教务处、科技处等部门和各相关学院协办。

(二)成立组织委员会: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负责活动统筹与领导工作。

组委会主任:李和

副主任:王云甫、严世荣

成员:大学生创新创业学院、学工处(团委)、研究生院、教务处、科技处、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大学生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赛事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工作。徐秀娟任办公室主任,邱爽、王静、杨靖、马俊凯任办公室副主任。

大赛邀请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以及各部门负责双创教育老师等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负责参赛项目评审和指导工作。

三、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必须真实、健康、合法,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和物权,抄袭、盗用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将追究学院及项目相关责任人责任,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则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

3.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院、跨校组建团队,对于跨校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校友。每个团队成员不少于3名,须为项目实际成员。所报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同一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全国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接受报名。

5.每个参赛项目可有1-2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切实对参赛项目发挥补充、修改和完善等指导作用。

四、奖励办法

1.大赛分赛道对参赛项目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对获奖团队给予一定的奖励,并择优推荐省赛。

2.凡报名成功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可获得“第二课堂成绩单”1个创新创业类学分,其他成员可获得0.5个创新创业类学分。获得校级以上奖项的项目按照《关于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通知》(湖医药行发﹝201824),累加认定项目成员积分。获得国赛、省赛奖项的项目成员同时享受研究生升学等多项加分等优先政策。

3.获得推荐参加省赛项目的指导教师,学校将参照学科竞赛省级项目标准计发工作量,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4.大赛将根据各学院学生参与(学院参赛项目及学生数量占比)、学院组织指导(学院教师指导及经费投入)及项目获奖情况,对工作突出的学院授予“优秀组织奖”,给予相应奖励,计入学院年度就业创业工作考核结果。

五、主要赛道参赛规则要点(详见附件12

(一)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申报人所处学习阶段,项目分为本科生组、研究生组。根据所处创业阶段,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均内设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并按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设置参赛项目类型。

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本科生组

1.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31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 2017 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51%

3.成长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931日前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二)研究生组

1.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项目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 31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51%

3.成长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9 31日前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教主赛道由大学生创新创业学院牵头实施。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农业农村、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 5 年以内的全日制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国家开放大学学生(仅限学历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由学工处(团委)牵头实施。

六、赛程安排

校赛分宣传动员征集和培育项目、学院初赛、学校复赛和学校决赛等阶段进行。

(一)项目挖掘和培育(20221月—20225月)

本阶段主要进行组建团队,挖掘和培育项目,深入开展市场调研,撰写项目文本,启动系列培训。

全校项目申报数不低于在校生人数的10%。其中,创新创业学院组织申报不少于300项,各学院总计组织申报数不少于600项(其中“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项目不低于1.5%)。二级学院实际申报数计入本学院年终目标考核。

(二)组织报名与学院初赛(20225月—6月初)

因疫情影响,开学前请各学院做好组织动员和项目摸底工作。通过在线慕课、线上线下讲座、沙龙等形式,指导学生熟悉大赛赛事规则和流程,帮助参赛学生打磨团队、完善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已于415日正式开通,请各学院组织学院学生注册报名,按照流程与要求填写必要信息,提交作品。

在官方网站注册报名后,各学院组织学院初赛,并按照所报项目10%的比例推荐校赛。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参赛项目商业计划书及相关佐证材料一份。初创组和成长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电子版及其他相关材料610日前,材料统一以PDF格式发送至校赛邮箱:3635781072@qq.com

具体事宜在大赛正式通知中公布。

(三)校级复赛(20226月中旬)

校赛组委会将组织评委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校赛决赛名单。

(四)校级决赛(20226月底)

校赛组委会组织开展校级决赛,组织开展培训和项目辅导,推荐优秀团队参加第八届湖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校内决赛评审方式参照省赛封闭评审方式。参赛队伍在比赛现场进行项目路演、展示。校赛决赛分小组赛和排位赛。校赛决赛小组赛按照每个项目路演10分钟+问答5分钟计算(路演包含视频、实物等展示环节);排位赛每个项目路演时间为5分钟,不设问答环节。

大赛专家委员会邀请专家分组进行评审。每组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由此确定推荐参加湖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品。

(五)省级复赛、决赛、全国总决赛(20227月—10月)

省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网络评审,遴选出优秀团队入围省赛现场决赛。入围国赛团队集训备战,邀请有关专家对优秀作品进行指导和完善,参加全国总决赛。

七、任务指标切分

依照历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复赛的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学校总目标任务分解如下(涵盖两个赛道,其中“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项目数占比约为20%

八、相关要求及联系方式: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2.广泛宣传动员,精心策划组织。各学院要积极组织全日制在校生以及毕业5年内校友创业项目报名参赛。鼓励师生共创,具有大赛指导经验、科研转化项目的教师带领学生参赛。努力实现我校在省赛、国赛成绩上的新突破。

3.创新创业学院创建校赛交流QQ群发布赛事相关通知,创建钉钉交流群进行线上辅导和交流。

         


校赛QQ群 校赛钉钉群

4.学校赛事办公室联系方式:

大赛办公室电话:0719-8891169(创新创业学院)

李海涛:13545157033 冯 林:13997824992

董艳宁:15623238630

0719-8875326(学工处、团委)

郭 俊:15727197700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相关事宜由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湖北医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院

                                      2022418

附件1:第八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方案;

附件2:第八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方案;

附件3: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

附件4:湖北医药学院第八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申报表;

附件5:湖北医药学院第八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推荐项目汇总表

附件6:第八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产业命题赛道方案。

上一条:关于举办2022年湖北省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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